根据《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归集公式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就市审计局政务诚信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审计。按照《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榆林经济健康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公示、执行审计纪律以及局机关财政预决算等主动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审计监督流程,规范审计监督程序,始终做到监督程序合法。同时,整合审计资源,合理安排监督对象,避免多头重复监督。此外,明确各项目的审计时限和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坚持守信践诺。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
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准确记录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监督过程中履诺践行情况。
五、坚持失信惩戒。形成一套完整的审计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审计监督过程中易发失信的各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及时对审计人员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并曝光。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