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8日起,对赵建宏同志任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配合和监督。
审计组组长: 冯占廷 市审计局副局长、经责办主任
审计组副组长:孙亚东(科长)
审计组成员: 李 奇(廉政监督员)、乔 磊(主审)、陈 琳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912-3591201
审计组电话:0912-3591227
监督电话:0912-3591209
2019年11月8日